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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(轉發)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的通告
  • (轉發)貴陽市公安局關于“散布網絡謠言的法律責任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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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轉發)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的通告
來源:貴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貴陽市公安局 | 作者:郭玉傑 | 發布時間: 38天前 | 94 次浏覽 | 分(fēn)享到:

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整治

網絡謠言的通告

       爲确保社會大(dà)局持續穩定,全力維護人民群

衆合法權益,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

行動工(gōng)作部署,貴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貴陽

市公安局根據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《中(zhōng)華人

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

理處罰法》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 《網絡

信息内容生(shēng)态治理規定》以及中(zhōng)央網信辦

《關于加強“自媒體(tǐ)”管理的通知(zhī)》等相關法律

法規,現就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

行爲發布聯合通告:

一(yī)、嚴禁編造、傳播虛假信息。對未經

證實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、來曆不明的信息不發

布、不傳播、不評論,做到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

謠,堅決抵制網絡謠言;通過網絡平台已發布、轉

發或評論的虛假信息要立即予以删除,主動消除

不良社會影響;無法删除的要及時公開(kāi)辟謠,主 

動向公衆說明情況。

二、堅決遠離(lí)網絡暴力。廣大(dà)網民、各類

自媒體(tǐ)”不得通過網絡制造、散布謠言,貶損

他人人格、損害他人名譽;肆意謾罵、惡意诋毀、

披露隐私等方式,公然侮辱他人。

三、切實履行主體(tǐ)責任。網站平台及網

絡自媒體(tǐ)要規範内容生(shēng)産、發布、傳播各環節管理,

嚴格落實信息内容主體(tǐ)責任,及時處置網絡謠言等違

法信息,斬斷謠言傳播鏈條,全力擠壓謠言滋生(shēng)傳播

空間。

四、依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。對通過網絡發布、

傳播虛假信息,蓄意制造傳播網絡謠言

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,網信、公安部門将堅

決依法嚴厲打擊,對相關網站、平台和網絡賬号

進行依法處置,并依法追究發布者、轉發者等人員(yuán)

的相關法律責任。

     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(wài)之地,希望廣大(dà)網民樹(shù)立

法治意識,增強辨别能力,自覺遵守法律法規,做到

“不造謠、不傳謠、不信謠 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。

歡迎廣大(dà)網民和群衆積極舉報網絡謠言信息及線索。

投訴舉報渠道:

貴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(貴陽市互聯網違

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(zhōng)心) ·

0851-84859154

貴陽市公安局:110

貴陽網警:新浪微博、微信公衆号、抖音等

網絡平台舉報

貴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

貴陽市公安局

2024年1月11日

@貴陽公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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